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23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就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要求和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进行部署推进。
会议指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最高检“突出问题导向,与常规监督办案履职紧密结合,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部署推进,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创新举措、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认真履行主导责任,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和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迅速形成严厉惩治态势。要全力追赃挽损,创新工作举措,协同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运用法律手段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相结合,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要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办案,要会同有关部门分析互联网平台、养老服务机构等各相关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者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专班建设等相关工作。
会上,江苏、浙江两省检察院进行了经验交流。江苏省检察院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专班、联络员等三项机制,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对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的养老诈骗犯罪情况进行摸排,对检察机关12309平台接收的线索进行详细梳理,通过建立案件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强化办案指导。浙江省检察院坚持以检察数字化改革赋能专项行动,结合办理涉养老非法集资案件发现的涉案公司共性特征,开发上线数字化办案应用模块,分析、研判、核查异常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及时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法律监督工作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个案办理工作模式,向“质量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模式转变。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国四级检察院。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鸣出席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主持会议。
作者:孙风娟
图片:张哲
编辑:张嘉文